一、项目介绍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是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和机构等签订的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奖学金。合肥工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该项目承接院校之一,欢迎具有优秀学科背景和专业能力的国际学生来我校学习和交流。
二、资助类别、期限及专业范围
1.资助类别: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具体请咨询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2.资助期限:包括中文补习(预科)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预科)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3.专业范围:请见附件1:专业目录
三、资助内容
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四、申请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应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一般是中国驻境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初,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
五、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普通进修生入学时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高级进修生入学时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学习/科研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学业表现,申请人前一阶段学习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75%;
(2)博士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前期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的科研论文、专利、或经官方认证的科研奖项等。
(3)本科项目申请须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测试科目见招生目录,测试安排请关注CSCA官方网站(www.csca.cn)。测试成绩未达到我校要求者,须增加预科学习,结业后方可进入我校专业学习。
4. 语言能力要求:
(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四级(HSK4)180分及以上,未达到者须增加汉语补习,达到入学标准后方可进入我校专业学习。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者,可免HSK证明;
(2)申请以英文为专业教学语言者,英文水平须达到雅思6.0分及以上,托福85分及以上(或TOEFL Essentials 9分及以上),多邻国100分及以上。
六、申请流程
1. 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交申请并取得推荐资格;
2.申请人登录合肥工业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admission.hfut.edu.cn,完成网上注册与申请,学习项目请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将获得我校发放的预录取通知书。
3.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http://studyinchina.csc.edu.cn),留学项目种类请选 “A”,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将合肥工业大学选为第一志愿院校(受理机构编号为10359)。
4.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七、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 护照信息页;普通护照,有效期剩余一年以上
3.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包含预毕业时间的在学证明,并在注册报到前补交学位证书。
4. 学习成绩单;
5. 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本科项目申请人须提供)
6. 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申请硕士、博士和高级进修生项目者须提供,请使用规定模板,见附件2)
7. 语言能力证明;
8. 合肥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导师接收函;(如有,请使用规定模板,见附件3)
9. 学习计划;(请使用规定模板,本科项目见附件4,硕博项目见附件5)
10.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有效期6个月,表格见附件6)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6个月)
12. 监护人委托书及代理监护人保证书;(截至报到日期前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供,请使用规定模板,见附件7)
13. 个人作品。申请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者须提供个人作品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注意:以上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书写的,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八、录取及通知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 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送有关学校安排录取。对于附有学校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直接寄送预录取院校确认录取。请将合肥工业大学选为第一志愿学校。
3. 获得奖学金院校录取资格的申请人,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表)经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发送至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学生本人。
5.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等。
6.不能按期来华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也不可延期。
九、联系我们
联系人:韩媛媛 张晗
电子邮件:hanyy@hfut.edu.cn;2024850003@hfut.edu.cn
电话:+86-551-62901697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西教学楼211室

